深圳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的条件
- 来源:
- 日期: 2013-11-11
在深圳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 您所应具备的条件:
1.符合食品安全标准
2.食品处理加工包装和贮存的场所的卫生符合标准
3. 生产设备和设施完善
4.有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
5.保证食品安全的相关人员或事物的安全管理制度完善
所需资料:
1.食品流通许可证申请书
2.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。已取得主体资格的经营者申请增加食品经营项目的,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;
3.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:房产证和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
4.负责人、经办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(需验原件)
5、食品流通单位需配备持B类(食品流通)合格证的食品安全管理员
6、与食品经营有关的经营设施空间布局图
7、与食品经营有关的经营设备、工具清单
8、操作流程
9、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
10、特许经营项目流通许可承诺书
实施主体:
广东省质监局负责受理白酒、食用酒精、婴幼儿及其他配方谷粉、婴幼儿配方乳粉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核发(含发证、换证、增项、迁址)的申请;
地级以上市质监局、深圳市市场监管局、顺德区市场安全监管局(以下简称地市局)负责受理28大类食品中除白酒、食用酒精婴幼儿及其他配方谷粉、婴幼儿配方乳粉之外的其他食品的生产许可证核发(发证、换含证、增项、迁址)的申请。
取得食品生产许可,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,并符合下列要求:
(一)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、包装、贮存等场所,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,并与有毒、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;
(二)生产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、更衣、盥洗、采光、照明、通风、防腐、防尘、防蝇、防鼠、防虫、洗涤以及处理废水、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;
(三)设备布局、工艺流程,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,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、不洁物;
(四)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;
(五)保证食品安全的培训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健康档案等健康管理、进货查验记录、出厂检验记录、原料验收、生产过程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。
1.符合食品安全标准
2.食品处理加工包装和贮存的场所的卫生符合标准
3. 生产设备和设施完善
4.有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
5.保证食品安全的相关人员或事物的安全管理制度完善
所需资料:
1.食品流通许可证申请书
2.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。已取得主体资格的经营者申请增加食品经营项目的,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;
3.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:房产证和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
4.负责人、经办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(需验原件)
5、食品流通单位需配备持B类(食品流通)合格证的食品安全管理员
6、与食品经营有关的经营设施空间布局图
7、与食品经营有关的经营设备、工具清单
8、操作流程
9、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
10、特许经营项目流通许可承诺书
实施主体:
广东省质监局负责受理白酒、食用酒精、婴幼儿及其他配方谷粉、婴幼儿配方乳粉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核发(含发证、换证、增项、迁址)的申请;
地级以上市质监局、深圳市市场监管局、顺德区市场安全监管局(以下简称地市局)负责受理28大类食品中除白酒、食用酒精婴幼儿及其他配方谷粉、婴幼儿配方乳粉之外的其他食品的生产许可证核发(发证、换含证、增项、迁址)的申请。
取得食品生产许可,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,并符合下列要求:
(一)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、包装、贮存等场所,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,并与有毒、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;
(二)生产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、更衣、盥洗、采光、照明、通风、防腐、防尘、防蝇、防鼠、防虫、洗涤以及处理废水、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;
(三)设备布局、工艺流程,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,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、不洁物;
(四)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;
(五)保证食品安全的培训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健康档案等健康管理、进货查验记录、出厂检验记录、原料验收、生产过程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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